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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安衣食住行习俗http://www.hbha.net.cn 2008-2-24 8:54:01 来源:红安网 衣着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,乡人衣着不外乎“对襟(女为偏襟)短褂褶腰裤,大襟长衫罩棉袍,布鞋、木屐和线袜,凉壳、斗笠、瓜皮帽”。随季节而分单、夹、棉。北乡人穿长袍一直延到20世纪60年代初。县北山区穷苦农民有的无棉衣,靠烤火过冬。男女衣着以自织土布为主,少许人有机织布(俗称市布或洋布)衣裳,备走亲串友用。富家则“穿绸摆缎”。黄安土布,着意细、白,也讲究花色。县南的“柳条花”布、“米筛花”布,县西的“格子花”布,朴素大方。土布以白色为主,秋冬染成苏月(浅蓝)、锡蓝、红青、墨青等色。贫困户则用黄泥沤黄布、养麦花沤绿布、木梓树叶沤青布,或购颜料自家染成。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,国产细纱布、卡叽布、灯芯绒等逐渐取代土布。新中国成立初,风行列宁服、中山装。1949~1978年间,男女服装以黑、白、蓝、灰4色为主,款式无大差别。70年代末至80年代,衣料品种、颜色增多,的确良、涤纶、呢绒、羽绒、乔其纱、柔姿纱等进入城乡家庭。滑雪衫、茄克衫、西服、连衣裙、风雨衣等,为群众喜爱,城乡无大差别。
新中国建立前,城乡人多戴瓜皮帽,一般是青缎面,硬壳,形如半截西瓜;冬季,农民多戴黑色棉线帽,俗称“狗钻笼”,顶端缀黑色棉线球,形如一个长筒,上部有一口,可卷起戴于头上,寒冷时外出,将卷起部分下垂至颈部,兼作围脖用,只留眼睛在外。新中国成立后,瓜皮帽为前面有檐的解放帽和工人帽代替,狗钻笼帽为帽檐可放下来护耳的棉帽或呢绒帽所代替。60年代前,县南人喜戴凉壳帽遮阳,这种帽以高粱秆皮编成,形似清代官员戴的顶子帽,质轻薄,上用色布饰檐角、帽顶,以白线或花线缀花纹、帽缌,另用珠粒连成长串或编织挑花线带做帽带,农村妇女常用它赠送夫婿或兄弟。70年代以后,城乡人民都改戴用麦草编成的草帽。 50年代前,人民穿的鞋虽青布做成,然“女讲花”、“男爱白”。青年妇女多穿绣花鞋,花鞋有满花、半花之别;小伙子爱穿“旋底鞋”,鞋底由四五层布壳缀衲而成,每层用白细布包边。农民劳作或远行时,多穿草鞋,自己编制;雨天则多穿木屐,走远路时穿油鞋。油鞋形似蚌壳棉鞋,底和帮均布质,衲线,涂桐油制成。新中国成立后,解放鞋、胶鞋、塑料底布鞋、塑料凉鞋遍及城乡。至80年代,各种胶鞋、布鞋、运动鞋、旅游鞋、皮鞋成为城乡人民的日常用品,靠家庭妇女做鞋穿的很少。 饮食 新中国成立前,农村以大米为主食,大小麦次之,并辅以其他杂粮,1日3餐,干稀兼食。晚餐常吃“汤饭”,以中餐剩余米饭加菜煮成。县西除早餐食粥外,午餐和晚餐食干饭,喜留锅巴加米汤煮成“锅巴粥”吃。县北少吃粥,中餐煮热饭,煮1顿吃3餐,早晚爱吃油炒剩饭。穷困户谷望接麦,麦望接谷,农忙时食1餐干饭,照顾干活的劳动力,农闲半粮半菜,甚至只吃几个红薯或一捧花生当晚餐,名日“点心”。新中国成立后,杂粮减少。80年代,农民家有余粮,干稀随意。 菜食以家园菜为主(城镇除外),随时令产什么咽什么,爱酶制咸菜。农历十月,各家均酶菜,将白菜叶、菜秆、菜心、萝卜等,拌以辣椒粉、蒜瓣、姜丝、食盐等酶制。还酶制霉豆腐、皮子果,晒制小麦酱、黄豆誓、花生酱等。夏季用嫩豇豆酶制盐豇豆,色泽金黄,香脆,颇具地方特色。住北京的红安籍老首长,难忘家乡盐豇豆,常嘱去北京的人别忘携带此菜。80年代,人们开始追求副食的精美,讲究花色、营养。 红安人嗜茶,尤以县北、县东为甚。县北农民早起第一件事是烧水沏茶,一年消费颇大。新中国成立前多喝末茶,以六安茶为上,陶土小壶以干丝瓜瓤为盖,热壶而沏。新中国建立后,本地青茶逐步自给有余,到80年代,普遍饮用条状绿茶,少数家庭饮用乳晶。果汁等饮料。过去少见的香蕉、苹果、柑橘和梨以及月饼、蛋糕、饼干等开始畅销城乡。 住 新中国成立前,黄安住房大体有4种:一是茅草屋,以土砖砌墙或用土“干打垒”,茅草为顶;二是土砖墙瓦屋;三是乱石墙瓦屋;四是条石青砖作墙,檐下用石灰抹长幅,上绘人物花鸟,山墙前后竖有垛墙,高于瓦面。富裕人家房屋式样多为“四水归池”。不论一重或数重,都喜在屋上开天井(长约1.3米、宽0.7米,天井下砌池深0.3米许,比天井略大。俗云:“水为财”,“四水归池”取四方之财归自家之意。厨房多在天井旁耳房内,俗尚“亮厨房、黑卧房”。厨房顶喜装明瓦,或开“猫笼”(小天窗);卧房则较黑暗。一般农家建房,共山(头)合脊者多,独门小院者少。新中国成立后,农村房屋多改为“明三暗五(或暗六)”样式:中为堂屋,有的在堂屋后设一小厨房,也有在院内另建厨房的;两侧为卧室,每间隔成前后两小间,房前后或左右开窗,顶装明瓦。 行 新中国成立前,走亲访友,赶集上店,多为步行。主要交通工具有一种专运货物并能坐人的手推独轮车,车身抹光油,并涂红色,叫“红车”,多供老人和妇女出门使用。富户官家有马匹、布轿和篼子(两根竹杠夹靠背椅)代步。县城和七里坪、八里垮设有轿行,并有靠抬轿为生的雇工,待人租用或雇请。新中国成立后,交通事业发展,轿子和载人的独轮车渐消失。 1985年,县内各乡均通班车。1989年,县南农村绝大多数家庭有自行车,摩托车进入城乡家。 【发表评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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